免營業損失條款
Disclaimer for Operational Losses

更新日期:2025年10月
以下條款為 HEGE 禾格租賃有限公司之正式政策內容,適用於所有長租用戶。目的為保障承租人權益、降低事故壓力,並以制度維持車輛運作之穩定與秩序。
一、適用原則:二分肇責(依保險公司判定為準)
- 若事故肇責主要在對方
• 承租人享有 免營業損失。
• HEGE 提供 免費代步車。
• 相關理賠全由對方保險公司處理。 - 若事故肇責主要在承租人
• 承租人 同樣享有免營業損失(不追收停租期間的損失)。
• 可提供代步車,但為 付費代步車。
• 事故由承租人保險出險處理。
說明:肇責不影響「免營業損失」,僅影響「代步車是否免費」。
二、免營業損失:定義與範圍
「免營業損失」指:
車輛因事故而需維修期間,本應由承租人負擔之營業損失,全部由本公司吸收,不向承租人追償。
包含但不限於:
- 車輛維修期間之每日營運損失
- 事故衍生之調度成本
- 車輛占用期間之收入折損
- 因事故無法提供租賃服務所產生之商業中斷損失
承租人僅須負擔:
- 依保險規範產生之自負額(若屬承租人責任)
- 本條款第三項之特定例外
其餘營業損失皆由本公司吸收。
三、不適用「免營業損失」之情形
以下情況不適用免營業損失:
(1)酒駕、毒駕、無照駕駛等重大違法行為
只要涉及重大違法,本條款即全數不適用,承租人須自行負擔全部法律責任與營業損失。
(2)重大危險駕駛行為(明顯超出正常用車範圍)
包含但不限於:
- 超速 40km/h 以上
- 怠速過高造成車輛損害
- 反覆危險變換車道
- 明顯違反道路安全規定
此類情況視為「重大過失」,契約保護即失效,不適用免營業損失。
(3)保險公司拒賠之情況
若事故因承租人行為導致保險公司拒賠,如:
- 故意製造事故
- 違反保險契約
- 不配合報案程序
則免營業損失條款不適用。
補充原則:
與會員制度、維護制度保持一致
- 本條款不因「ABCD 等級」改變。
- 本條款不與會員升級綁定,為所有客戶之基本保障。
- 核心目的為降低事故壓力、提升安全感、促進長期穩定租賃。
HEGE 不以事故獲利。事故是我們與承租人共同面對的風險,而不是用來向客人收取高額費用的工具。
我們相信:
當客人沒有恐懼,他們才會真正信任。
因此,本條款的核心精神是:
把承租人的壓力降到最低,把公司的責任扛到最大。
因為 安全,是承諾;信任,是產品。
